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电力市场频繁出现“负电价”现象,这引发了公众对于电力用户是否可以从中获利,以及市场是否出现问题的疑问。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强调“负电价”并不等同于电厂向用户倒贴钱,也不是“负电费”。 张燕秦指出,在新能源装机占比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负电价”是电力供需关系时段性不平衡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新能源消纳通过现货市场价格的直接反映。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省级现货市场的运行更加完善,“负电价”现象可能会更加频繁。 以山东、浙江等地为例,已经多次出现“负电价”。例如,四川在9月份出现了全天的“负电价”,主要原因是来水偏丰,负荷下降,导致供给能力超过需求近四成。 “负电价”指的是电力市场中的出清价格低于零,通常出现在新能源发电量高峰期,尤其是节假日等短时间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此时,发电公司为了实现电量出清,会采取报低价策略,但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居民电价。 张燕秦强调,短时负电价是电力市场的正常现象,现货市场的价格机制允许价格“能涨能降”,因此短时负电价在综合考虑中长期市场、新能源补贴及煤电容量电价等因素后,最终仍会以正电价结算。 他进一步说明,我国电力市场包括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现货市场交易电量占比很小,而中长期合同保障了发电企业的基本收益。目前来看,负电价对电厂总体收益的影响有限。 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加强市场运营监测,密切关注“负电价”的发生频次和持续时间,科学研判市场风险,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现货市场“负电价”的频次,稳定发电企业的合理收益预期。

负电价频现,电厂倒贴钱?国家能源局释疑:负电价不等于负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