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东尼电子(股票代码:603595)公布了一则重大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举标志着东尼电子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明朗,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
据悉,东尼电子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处罚,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东尼电子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天域半导体签订的重大合同未按期完成交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公告。

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多项会计处理错误,包括将研发费用误记为存货、未入账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导致利润总额虚增。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间买入东尼电子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
许峰律师团队已多次向法院提交东尼电子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申请,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发布,东尼电子的投资者索赔案有望迎来新的进展。








